
因工作需要,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招聘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年龄38周岁以下,大专及以上学历,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技师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证视同大专、本科相应学历;
(三)熟悉基本办公软件,责任心强,热心妇女儿童事业;综合文字能力佳者优先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:
1.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,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;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;
3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;
4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5.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6.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、迷信等活动的;
7.因严重违反纪律、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未满二年的;
8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9.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。
三、工资待遇
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《永康市妇女联合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,享五险一金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须知
1.报名时间:2026年6月8日(周一)至2026年6月12日(周五),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17:30。
2.报名地点:金城路15号(质监大楼)403室。
3.携带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,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。
4.资格审查: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考核: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,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:根据考试考核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职数1:1比例由考生自行提供永康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,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。
(四)考察: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。
(五)公示与聘用:考察结束后,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满后,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永康市妇女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1个月。
联系电话:87101465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永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。
来源:粉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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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4日